宗旨:
臺北市政府主辦的台北數位藝術節,已累積了舉辦過四屆的成功經驗。為使此一國際展覽盛會內容更加多元豐富,承辦單位臺北市文化局與財團法人數位藝術基金會,將公開徵求國際邀請展之策展人(團隊)合作專案,期能藉由前瞻性的國際數位藝術展覽計畫,引進國外最新作品,與台北數位藝術中心企劃執行團隊合作,以達到國際創作交流之目的。
台北數位藝術節即將邁入第五年,鑑於國際藝術交流與策展實踐對於數位資源整合之必要性,台北數位藝術節本年度獨立成立國際邀請展策展專案的徵選機制,透過策展人(團隊)提出國內外科技與藝術資源整合之展演計畫與實踐,以建立台灣數位藝術與國際接軌之網絡,增進數位藝術之發展與理念實踐。
徵選辦法:
一、 計畫說明:
- (ㄧ) 公開徵選台北數位藝術節國際邀請展之策展人(團隊),以數位藝術為核心提出具有國際性、時代趨勢性議題之策展計畫與理念。
- (二)期待徵選具國際觀之策展人(團隊)與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共同合作,藉由策展人(團隊)專業企劃與執行,進而整合國內外資源,持續提升台北數位藝術節的深度及廣度面向,使台北數位藝術節成為國際指標性的展覽盛會。
二、 作業要點:
- (ㄧ) 申請資格條件:
- 限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本國立案團體。
- 申請人須檢具本專案之完整企劃書(含活動名稱、策展論述、國際作品邀集計畫及預算)和展覽行政相關經歷。
- (二) 補助金額及名額:
- 每年徵選1名策展人或策展團隊,相關行政費用總金額90萬元補助。
- (三) 評選標準:
- 策展計畫必須以數位藝術為主題。
- 計畫內容、期程、預期成果,就其品質及經費需求,評量其適切性。
- 申請人(團隊)的實際策展經驗與本專案可執行性計畫。
- 申請人(團隊)擁有資源整合之能力。
- (四)補助經費:
- 本專案補助項目包括策展行政團隊人事費、專業技術人員、國外藝術家參展費、國際機票和食宿費、作品國際運送及保險等費用。
- (五)申請、審查與公告:
- 申請日: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。
- 通過資格審查者以個別通知面試複決,15日內進行複審。
- 公佈揭曉日:2010年4月15日以前。
- 計畫執行期程:簽約日期至全案結束。
- (六) 申請文件:
- 申請書正本(申請書下載)-含申請總表、申請者資料(含學經歷、策展經歷、藝術行政相關經歷等)、實施計畫表、計畫預算總表(含贊助商或其他資源整合計畫)、計畫支出預算明細表、附件說明一覽表等。
- 企劃書一式四份,應包含:
- 策展主題、策展論述、以及實施進度表(含展覽設備清單、國際藝術家行程安排、作品來台期程等)。
- 國際邀請作品數量至少五件。
- 為了創作論壇之規劃,至少三位藝術家(團隊)出席台北數位藝術節開幕典禮及論壇。
- 申請附件:
- 策展人身分證影本(以團體申請者應另檢附立案相關證件影本)。
- 國內外策展經歷之相關文件。
- 得檢附策展人所著作之相關論述文章作為參考資料。
- 請於送件時備齊相關申請文件,凡申請資料未備齊者,即視同資格不符。
郵寄地址:台北市111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「台北數位藝術中心」收
並請註明「2010台北數位藝術節國際邀請展策展專案」
- (七)複審文件:
- 展場設計、佈展規劃、初步經費估算及預期成果 (包含本基金會得以延用之國際邀請展主視覺) 。
- 展場建置與復原計畫(展場建置含復原規劃預算以不超出90萬元費用為設計方案)
- (八)評審作業:
- 初審:基本資格審查通過者進入面試決審。
- 複審:入圍複審之申請者,每位面試時間以三十分鐘為原則,說明計畫內容、計畫執行方式及預算運用等,未出席者視同放棄。
- 申請者於複審時應提供相關佐證參考資料。
- (九)相關注意事項:
- 公佈揭曉後一個月內,策展人(團隊)需取得國外受邀藝術家參展授權書,已完成60%以上國外藝術家簽署授權書才得以與本基金會簽訂合作專案合約,其內容有關執行、撥款、核銷事宜及雙方之權利義務悉依合約辦理。若議約不成,主辦單位將有權擇優遞補之。
- 若展覽經費超出預算,策展人(團隊)應自行籌措,經共同協商贊助商合作之掛名方法,獲得主辦單位認可後始得施行。
- 國際邀請作品質量,以歷屆展出之品質為參考標準。
- 台北數位藝術節預定2010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實施,活動地點另行公告。
- 如有未盡事宜,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。
主辦單位:台北市文化局、數位藝術基金會
承辦單位:台北數位藝術中心
活動網站:www.dac.tw
洽詢電話:(02)7736-0708 # 609 廖芊喬
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(捷運淡水線芝山站往家樂福方向步行5分鐘)
承辦單位:台北數位藝術中心
活動網站:www.dac.tw
洽詢電話:(02)7736-0708 # 609 廖芊喬
台北市士林區福華路180號 (捷運淡水線芝山站往家樂福方向步行5分鐘)